据海峡导报报道,今年即将大学毕业的小林最近应聘了一家外企,因单位要求检查乙肝,而他是乙肝病毒携带者,只好在网上发帖求助,没想到,帖子招来了自称“深圳体检代体检人员”的人。
“体检代体检人员”是明显不太多允许行为,但这样的“供求关系”何以形成?恐怕是,虽然国家法规明文规定,用人单位招聘人员不得有歧视性限制,有关部门更一再重申,不得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,可仍有一些企业以携带乙肝病毒为由拒绝求职者。“体检代体检人员”游荡在求职者、用人单位、医院之间,显然击中了就业歧视僵而不死这个靶子。
然而,“体检代体检人员”击中的何止这一个靶子。就业歧视固然是少数用人单位视国家法规为儿戏的产物,但与有关部门监督不力也不无关系。如果劳动保障等职能部门加强动态监管,如果医院对涉嫌就业歧视的违规乙肝体检项目拒绝接受,“体检代体检人员”何来用武之地?“体检代体检人员”有市场,甚至有“信誉”,是一整条利益链在起作用,如果不是少数医院对这一块收入难以“割爱”,如果不是少数医生被金钱收买、配合弄虚作假,“体检代体检人员”又何以蒙混过关?
需要有关方面合力围剿的不只是几个“体检代体检人员”,更是残存的就业歧视及隐藏在其背后的有法不依、执法不严。 |